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教師定期評量命題審題機制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5 月 2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1910 號函辦理。
二、 114 年5月 23日府教課字第 1140101816 號規定辦理。
貳、目的:
一、維持定期評量合乎專業性、診斷性、公平客觀性、規範性及保密性。
二、落實定期評量之命題及審題機制,並遵守迴避原則。
內容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