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疾管署本年 8 月 1 日宣布為使民眾回歸日常,減少感染 COVID-19 對生活之影響,自本年 8 月 15 日起,篩檢陽性輕症及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 10 日調整為 5 日,同時軍職人員、公務人員、教師、學生等對象自主管理期間無須給予支持性給假措施,請假均回歸各相關規定辦理。
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年 3 月 14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4982 號函,有關 COVID-19 篩檢陽性輕症而無法出勤人員,機關所核給不列入年度病假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之病假等規定,亦自本年 8 月 15 日起停止適用。
檢附縣府來函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