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旨揭選舉訂於 107 年 11 月 24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舉行投票。 |
二、 | 本次選舉本巿共 81 所投開票所,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有意願參加本次選舉之所屬人員,並請於 107 年 6 月 28 日前免備文傳真本所彙辦,若推薦人數超過實際需求人數,本所將以是否具備選務工作經驗並表現優良者作為優先遴選依據,受遴聘之工作人員將於日後收到選務講習通知,惠請詳填正確通訊地址俾利寄送,並請務必撥冗參加。(本所民政課傳真電話: 834-2324 。) |
三、 | 檢附「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機關學校推薦花蓮巿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乙份,惠請以正楷詳細填寫,各單位推薦人員若有意擔任主任管理員或主任監察員者,請於備註欄註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