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13日臺教社(四)字第1080164104號辦理。
二、 旨揭認證考試相關資訊可參閱該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服務園地/表單下載/客語推廣類/客語能力認證專區),
另為鼓勵學習客語,學校可依該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
規與內規/行政規則/藝文發展類),提案申請開設相關課程。
三、 各級認證考試日程表請參閱附件。